刘攀

更新日期:2017-11-07来源:慧聪律师事务所
刘攀律师简介
        1983年参加工作,1994年取得律师资格并从业,只求扶持正义,捍卫权利。唯尊重事实、尊重法律。参加工作后,多次获得先进工作者、优秀共产党员行称号;担任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;办理过大量民事、经济特别是合同纠纷案件,成功做过无罪辩护。为尚未出生的婴儿争取过权益,为未成年人提供过法律援助,为逝去的公民讨过公道;代理过大量经济纠纷案件,也为自治区建国以来最大的集团假币案主犯做过辩护。《公正是司法的最高理念》、《从初级阶段国情出发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》、《优化司法理念实现司法公正》等多篇调研文章在全市政法系统论文评比中获奖,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范围和标准应当规范》、《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亟待加强》等论文在《内蒙古律师》、《内蒙古法制报》、《中国改革》等报刊发表,率先提出在政法机关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。关心案件的整体效果,注重社会责任。《关注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》一文于2007年收录在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的《党的建设与科学执政》一书中,2011年《社会矛盾成因分析及预防化解的法律思考》在第六届东北法治论坛(蒙黑吉辽)获奖,并在《求是》理论网发表。心无旁骛,诚信敬业,崇尚民主法治,维护公平正义,追求自由平等。